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金福优享健康保障计划
包含产品 :
12460.27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意外险重疾险人寿险
“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5种重疾、55种特定疾病保障,终生双倍呵护!”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31
重大疾病保险金:300000
成人失能额外给付保险金:300000
老年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30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31 | 给付基本保额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105种重疾分5组,最多赔5次,每组赔付间隔为365天 |
成人失能额外给付保险金 | 300000 | 若被保险人未满61周岁的,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导致失能,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保险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按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成人失能额外给付保险金予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附加险合同终止。 |
老年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300000 | 若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的,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老年特定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老年特定重大疾病,保险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按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老年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予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附加险合同终止。 |
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60000 | 最多赔5次,不分组,没有间隔期 |
特疾、重症豁免 | 0 | 初患55种特疾或初患105种重症,豁免后期保费且被豁免的保费视为已支付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太平洋保险金福优享保险产品计划 | 终身 | 19年 | 12460.27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太平洋保险金福优享保险产品计划 | 终身 | 19年 | 12460.27 | 成人失能额外给付保险金 | 300000 |
老年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300000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31 | |||||
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60000 | |||||
特疾、重症豁免 | 0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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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7.15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重疾险
“轻症、中症和重疾全覆盖。拥有该保障,既能弥补身患重疾后的收入损失,又能解决看护费、康复费等额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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