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0-70岁意外医疗计划
包含产品 :
50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意外险
“全面解决意外门急诊医疗问题”
意外身故保险金:300000
意外残疾保险金:300000
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15000
住院津贴保险金:25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若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 日内身故,我们按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300000 | 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附表所列残疾之一时,我们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及残疾程度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若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附表所列二项以上(含二项)不同器官的残疾时,我们将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同器官造成不同程度上的两次意外伤害,将只取其最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
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 15000 | 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五日内在医院治疗,我们将按超过免赔额100元以上的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医院治疗,我们均按规定分别给付医疗保险金,但本项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总额不超过15000元。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250 | 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五日内住院治疗,每日住院津贴为人民币250元,每次住院天数以九十日为限;合同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我们均按规定分别给付住院津贴,但累计住院天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
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 | 15000 | 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五日内在医院治疗,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医院治疗,我们均按规定分别给付医疗保险金,但本项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总额不超过15000元。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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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意外险
“保障责任明确,无理赔情况下,返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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