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鑫福多年金保险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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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年金险产品,提供生存年金、特别关爱金、长寿关爱金、身故/全残保险金保障
保险期限:
终身
缴费方式:
年交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55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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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生存年金 | 被保人从首期年金领取日开始,每年领取基本保额的100%; |
特别关爱金 | 被保人60周岁开始,每年领取基本保额的50%; |
长寿关爱金 | 被保人年满85周岁,领取实际已交保费的85%。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60周岁(不含)之前身故/全残,按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最大者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2、60周岁(含)之后身故/全残,不承担给付责任,合同终止。 |
保险方案
需求分析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富德生命鑫福多年金保险 | 终身 | 10年 | 10000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60周岁起至终身,每年给付10190元 | 10190 | 本主险合同约定的首期年金领取日有:本主险合同第6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本主险合同第1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和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三种。 本主险合同的首期年金领取日,由您投保时和我们约定并载明于投保单上。 在约定的被保险人首期年金领取日(不含当日)零时前,经我们同意,您可以申请变更被保险人的生存年金首期年金领取日;在约定的被保险人首期年金领取日(含当日)零时后,我们将不接受变更生存年金首期年金领取日的申请。您申请变更首期年金领取日,应符合我们当时变更首期年金领取日的相关规定,基本保险金额将根据变更后的首期年金领取日进行调整。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首期年金领取日(含当日)零时及之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每年给付生存年金。 |
60周岁(含)后至终身每年额外给付5095元 | 5095 |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零时及之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每年给付特别关爱金。 |
85周岁时一次性给付已交保费的85% | 85000 |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8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85%给付长寿关爱金,共给付1次。 |
60周岁(不含)前身故或全残,给付已交保费与现价较大者 | 100000 | (一)若被保险人于年满60周岁(不含)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若被保险人于年满60周岁(含)之后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发生本主险合同所定义的全残,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后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
详细介绍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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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养老保障产品,提供养老年金和身故保险金保障!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终身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养老年金:有
2.身故保险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