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交费期间:10年交
基本保额:100000元/份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70周岁
保险责任:(1)满期生存金(主险)
(2)身故保险金(主险)
(3)伤残保险金(附加险)
责任覆盖类型:
A类:航空意外伤害
B类:8种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的意外伤害
C类:乘坐水陆交通工具意外伤害
D类:其它类型的意外伤害
有事没事都返本!应交保费的105%
伤残等级由之前的7级__34项 增加到现在的10级__281项
八大自然灾害:冰雹--洪水---台风---龙卷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地震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合同期满,我们返还所交保费的105%。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身故时未满18 周岁的: ①若遭受A 类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身故保险金=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的保险金额。 ②若遭受B、C、D 类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A、所交保险费 B、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③若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的,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A、所交保险费 B、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身故时年满18 周岁的: ①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身故保险金=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的保险金额+所交保费×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年数×105% ②若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的,身故保险金=身故时所交保费×交费期间年数×105% 本合同保障的意外伤害包括以下4 类: A 类意外伤害:乘坐民航班机,自已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B 类意外伤害:因合同约定的8 种重大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台风、龙卷风、冰雹、泥石流、滑坡)而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C 类意外伤害: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机动车,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D 类意外伤害:遭受上述三类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若同时遭受A、B、C 类意外伤害中任意两类或两类以上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我们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的一类进行给付。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在180 日内残疾,我们按约定给付残疾保险金。 意外伤害包括以下4 类: A 类意外伤害:乘坐民航班机,自已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 B 类意外伤害:因合同约定的8种重大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台风、龙卷风、冰雹、泥石流、滑坡)而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 C 类意外伤害: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机动车,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 D 类意外伤害:遭受上述三类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意外伤害导致伤残。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交费期间:10年交
基本保额:100000元/份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70周岁
谁能保
保哪些
主险--全顺保两全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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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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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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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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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班机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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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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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倍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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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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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倍基本保额+已交保费×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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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种重大自然灾害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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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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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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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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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倍基本保额+已交保费×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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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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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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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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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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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倍基本保额+已交保费×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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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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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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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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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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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已交保费×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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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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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105%
(针对已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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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附加全顺保意外伤害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残疾 | 约定保额×伤残等级比例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分娩、妊娠、医疗事故、未遵医嘱、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王女士(31 岁)为自己投保了长顺保保障计划,基本保险金额 84.8万元,10 年交费,保险期间 至70周岁,年交保险费 724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险方案
- 最高保额
- 61万
- 年缴保费
- 5371元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全顺保返还型意外保障计划 | 40年年 | 10年 | 1166 |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 款(2014 版) | 终身 | 20年 | 3650 | |
心安·怡住院费用医疗保险(H2014) | 1年年 | 1年 | 555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或全残保障 | 100000 | 有身价。一般重疾险是不保意外身故的,“金佑人生”成年人一旦因为意外导致的也赔偿保额10万元+当期分红。 过了180天观察期,因为疾病导致身故,赔偿10万元+分红保额。 身故保障 留钱留爱不留债 身故保障年年增 身故保障金受法律保障 指定受益人,把钱留给你最爱的人 有金佑在手,万一提前离开:父母的养老金,子女的教育金,TA的扶养金,房贷余额,统统不用发愁。不管在与不在,你对家庭的爱一直都在。 没有过180天的观察期,就因为疾病导致身故的,返还保费。 条款: (1)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未满18 周岁的,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②年满18 周岁的,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
小病或是意外住院费用报销 | 100000 | 史上最好住院医疗保险! 意外无观察期,疾病有90天观察期。 有社保,社保赔完,我全赔,100%,上限10万元; 无社保,按照所花费用80%报销,上限10万元! 若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起90 日后患疾病,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住院治疗,对于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及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为 限,按以下公式计算并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1)申请保险金时已从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住院医疗保险金=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金额总 和-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 (2)申请保险金时未从公费医疗也未从社会医疗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住院医疗保险金=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金额总和×80%。 |
身故保险金 | 100000 | 若是因为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 航空和重大自然灾害,3倍保额;自驾车和水陆公共交通2倍保额,一般意外是一倍保额。都要返还保费的105%。 1.航空意外:312243元 2.自驾车意外:212243元; 3.水陆公共交通:212243元; 4.重大自然灾害:312243元; 5.一般意外:112243元! 若身故,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身故时未满18 周岁的: ①若遭受A 类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身故保险金=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的保险金额。 ②若遭受B、C、D 类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A、所交保险费 B、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③若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的,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A、所交保险费 B、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身故时年满18 周岁的: ①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身故保险金=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的保险金额+所交保费×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年数×105% ②若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的,身故保险金=身故时所交保费×交费期间年数×105% 本合同保障的意外伤害包括以下4 类: A 类意外伤害:乘坐民航班机,自已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B 类意外伤害:因合同约定的8 种重大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台风、龙卷风、冰雹、泥石流、滑坡)而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C 类意外伤害: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机动车,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D 类意外伤害:遭受上述三类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若同时遭受A、B、C 类意外伤害中任意两类或两类以上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我们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的一类进行给付。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100000 | 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在180 日内残疾,我们按约定给付残疾保险金。 按照身故保险金的对应比例赔付。(见伤残登记表) 意外伤害包括以下4 类: A 类意外伤害:乘坐民航班机,自已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 B 类意外伤害:因合同约定的8种重大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台风、龙卷风、冰雹、泥石流、滑坡)而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 C 类意外伤害: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机动车,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 D 类意外伤害:遭受上述三类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意外伤害导致伤残。 |
重疾住院医疗报销 | 200000 | 若是因为重疾导致住院,对于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报销额度翻一番,为20万!基本可以全部报销,不用自费,生病不用花自己的钱,大大减轻医疗负担! |
重大疾病保障 | 100000 | 保障60种重疾,病种范围最广!若被保人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1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
特定轻症保障 | 20000 | 意外导致的,或者180天观察期后,若患合同中约定的12种轻症,赔保额的20%,即2万+ 如被保人因意外伤害,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给付20%×(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且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同比例下降。若主险合同有终了红利的,同时给付主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下降部分所对应的关爱金。 |
小病或意外药品费用 | 50000 | 若是产生住院期间,医生开的对疾病康复必须的药物,都可以报销。上限为保额的50%,即单项上限50000万!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12243 | 合同期满,我们返还所交保费的105%。 本金无忧。 缴费十年保到70岁 有事赔偿30万,无事返还所交保费。 |
重疾住院时的药品报销 | 100000 | 重疾住院花费必然水涨船高。此产品,报销突破社保限制,药品不分甲乙丙丁,社保内外,只要有利于疾病治疗与康复的必要用药,都可以在10万额度内报销。 让自己不必在住院时,再去纠结用普通药可以报销可能有副作用,用进口、特效药效果好治疗快但是不在社保用药范围内。 用最好的药物,保持好心态,及早恢复健康! |
养老金转换 | 60000 | 无忧养老 安享晚年 到年老,金佑人生还可以转为养老年金,拿钱出来用,并且领取方式灵活! 举例:王先生(30岁 年缴保费4120元,20年缴,基本保额10万元)可以: A、一次性领取:比如70岁可以拿133980元,80岁拿178655元。注:总缴费82400。 B、每年领:比如,从65岁开始,每年领取7517元,一直领到85岁。 领取方式灵活:可以全部转换为养老年金,也可以保留部分重疾保额,剩下部分转换为养老年金。转或不转,转多少,全由自己说了算! 领取年龄灵活:什么时候开始转换,完全由自己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