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2023)团体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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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2023)团体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属于意外保障产品,提供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 、可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和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等保障。
保险期限:
最长不超过1年
缴费方式:
趸交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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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幸福(2023)团体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间:不超过1年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 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按主险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但若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依照伤残情况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主险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计算并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据此计算并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在扣除该被保险人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政府主办补充医疗获得的费用补偿和本主险合同约定的次免赔额后,公司按主险合同约定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 按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与主险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住院津贴日额的乘积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次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给付天数 =实际住院天数。同一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给付天数以90 日为限。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给付天数以 180 日为限。 |
猝死保险金 | 被保险人经认可医院确诊发生猝死,按主险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猝死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猝死保险金,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 | 按主险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该项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该项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
产品描述
幸福(2023)团体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特点:
1、猝死保险金可选
2、可选责任丰富多样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