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自本合同生效日三十日后(续保不受此限) 因疾病,在我们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我们按其实际住院天数扣除 三天后乘以住院每日津贴标准给付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金。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金=(实际住院天数-3)×住院每日津贴标准。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故意自伤、自杀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接受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流产、分娩(含难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6)被保险人因性病、精神和行为障碍、先天性畸形或变形和染色体异常而进行治疗者(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及今后颁布或修订的相关规定为准);
(7)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已确诊的疾病;
(8)被保险人因整容、药物过敏、未遵医嘱使用药物、精神疾患或医疗事故;
(9)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0)被保险人的休养、疗养、身体检查或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
(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投保须知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住院补贴 | (实际住院天数-3)×住院日补贴 |
注:此产品为医疗保障,疾病有30天观察期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流产等;因性病、精神和行为障碍等;合同生效日之前已确诊的疾病;因整容、药物过敏、未遵医嘱使用药物、精神疾患或医疗事故;休养、疗养、身体检查或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