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内医院进行牙科门诊急诊治疗,本公司就该被保险人在医生建议下进行的如下项目的牙科治疗中由个人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在各项目的限额范围之内给付牙科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予该被保险人。
项目如下:
1. 拔牙和补牙,以每年该项目的最高限额为限;
2. X – 射线,以每年该项目的最高限额为限;
3. 消肿及牙周病,牙龈炎等牙病治疗,以每年该项目的最高限额为限;
4. 刮牙,打磨,预防治疗和口腔检查,以每年该项目的最高使用次数以及每次最高限额为限;
5. 安装义齿,以每年该项目的最高限额为限。
投保人可以选择上述项目中的一项或多项,并以投保单上所载的为准。同时, 对以上各项目同一保险期间内的每一被保险人的牙科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本附加合同对应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本附加合同项下的每一被保险人对应的各项目每年的最高限额、最高使用次数、每次最高限额以及保险金额均载于投保单上。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牙科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 若在境内医院进行牙科门诊急诊治疗,我们就其在医生建议下进行的牙科治疗项目中由个人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医疗费用给付牙科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及续保
本附加合同的首个保险期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至本附加合同生效后主合同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止。若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或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与主合同的保险单周年日为同一日,则本附加合同的首个保险期间为一年;若投保人于主合同有效期内(不包括主合同的保险单周年日)申请附加本附加合同,则本附加合同的首个保险期间将短于一年。但若续保,则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保险期间为一年。
投保人可于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或之前向本公司支付续保保险费以示续保,若本公司同意该续保且已收取该续保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牙科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接受任何原因导致的牙齿修复或牙齿整形;
(5)被保险人接受美容和外科整形;
(6)被保险人接受非医疗必需的治疗;
(7)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赔偿的部分,但肇事者逃逸或无赔偿能力的除外;
(8)被保险人非在本合同所定义的境内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9)除投保单特别约定外,被保险人在任何牙科治疗过程中所使用的贵金属材料,具有美容性质的牙科治疗,如陶瓷镶盖牙齿、美白牙齿、瓷贴面、牙齿正畸、种植;
(10)被保险人在加入本合同之前的牙齿缺失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安装义齿。
谁能保
多少钱
不保哪些
因故意行为、自伤、牙齿修复牙齿整形、美容和外科整形、接受非医疗必须的治疗、依法应由第三者支付的医疗费、在非约定医院内发生的治疗费用、牙科治疗过程中使用的贵金属、具有美容性质的牙科治疗、保单生效前牙齿缺失而在保单有效期内安装义齿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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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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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门诊急诊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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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从其他渠道报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