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年金被保险人每生存满1个保单年度,我们按下表规定的金额给付年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交的本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按身故时已交的无息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年金 | 每满1年,我们按约定的金额给付年金。 |
满期保险金 | 合同期满仍生存,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5年和20年两种。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
年金 | 一次性交费 | 已交保费×3% |
3年交费 | 年交保费×8% | |
5年交费 | 年交保费×12% | |
满期金 | 基本保额×交费期间(年数) | |
身故 |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两年内自杀、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人保寿险岁岁盈盈年金保险条款
多少钱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人保寿险岁岁盈盈年金保险 | 20年年 | 5年 | 10000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50000 | 若身故,我们按身故时已交的无息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年金 | 1200 | 每满1年,我们按约定的金额给付年金。 |
满期保险金 | 54000 | 合同期满仍生存,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