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我们借鉴全球第五大保险集团Aviva的全球高端医疗险的产品开发经验,与专业第三方医疗管理机构中间带(Medilink-Global)及国际著名救援机构国际SOS携手合作,共同寻求最适合您的“私人医生”式健康医疗保障服务。在本产品中,我们为您精心打造的三个计划——经典型、尊贵型和豪华型——供您选择,必有一款如您所愿。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一个电话,24小时双语服务就在您身边。
高额保障 新颖全面:年度总限额高达600万至1200万,充足保障体现您非凡身份,五大项保障内容,更多人性化责任设计,一站式呵护您的健康。
地区广泛 全球保障:保障地区覆盖全球,世界任一角落都可安享医疗保障。
医疗机构 灵活选择:突破定点医院局限,无论国内或国外,医疗机构由您任选。
费用直付 省事省心:特定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医疗费用直付,无须自行垫付。
高端服务 专业贴心:24小时医疗咨询援助服务热线,协助办理就诊预约和第二医疗意见服务,全天候“私人医生”式高端服务,满足您的尊贵之需。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若发生疾病住院治疗,我们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 |
国内医疗援助服务 | 在我国境内发生事故,需要医疗救助,我们承担紧急医疗转运、紧急医疗转运回本国或常住国、遗体或骨灰运送回本国或常住国、亲友探病、协助送返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回本国或常住国和康复期间的住宿、按合同约定金额承担相关费用。 |
国际医疗援助服务 | 在我国境外发生事故,需要医疗救助,我们承担紧急医疗转运、紧急医疗转运回本国或常住国、遗体或骨灰运送回本国或常住国、亲友探病、协助送返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回本国或常住国和康复期间的住宿、按合同约定金额承担相关费用。 |
门诊手术 | 发生合同定义的疾病并在医院接受手术治疗的,我们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保现金。 |
特定器官移植手术费用 | 若接受肾脏、心脏、肝脏、肺脏等骨髓移植的医疗必须且合理的手术费用,我们按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岁(出生满30天)至64周岁
缴费期间:趸缴
保险期间:1年
续保:被保险人年满64周岁前,合同每年保险期间届满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可以续保
其他:主险及附加险均有经典型、尊贵型和豪华型三种计划可供选择,但主险和附加险的计划类型需相同。您只能在经典型、尊贵型和豪华型中选择其一,不能同时投保两份或更多份相同的或不同的计划。
责任免除
一、如果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住院、门诊、体检或需要医疗援助服务,或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门诊、体检或需要医疗援助服务,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受酒精的影响,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或当地管制药品;
6.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生化武器、恐怖活动;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被袭击或被杀害;
10. 被保险人非医疗必需的检验、检查、诊断或治疗(保险责任中列明予以赔付的部分除外),或被保险人以捐献身体器官为目的的医疗行为,疗养、静养、康复性治疗,包皮环切,非医疗必需的激素治疗,脱发治疗,美容,减肥,丰胸或缩胸手术,睡眠有关的研究或治疗,戒烟;
11. 被保险人因任何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所引起的治疗或手术;
12. 被保险人所患未如实告知的既往症,包括受伤、异常症状和疾病;
13.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30 天内接受的治疗,但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医疗治疗除外;
14. 被保险人每保单年度在保障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停留累计超过90天,且在保障地区以外国家或地区接受治疗发生的所有费用;
15. 不孕不育治疗、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异位妊娠、妊娠并发症、流产、或分娩以及避孕、节育(含绝育);
16. 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运动或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卡丁车、高空飞行(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乘坐商业航班者除外)等高风险运动;
17.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因输血导致的除外)、性传播疾病或精神疾病(保险责任中列明予以赔付的部分除外)(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8. 非外科医疗必需的矫形、整容设备或医疗装置以及验光配镜;
19. 补充疗法(保险责任中列明予以赔付的部分除外);
20. 地震、台风、洪水及火山爆发;
21. 任何角膜、肌肉、骨骼或其它器官及组织移植(保险责任列明予以赔付的部分除外);任何直接或间接由器官移植产生的费用(保险责任列明予以赔付的部分除外);
22. 实验性及试验性治疗及手术;
23. 被保险人服兵役或参与执行军警任务或以执法者身份执行任务期间;
24. 应由法定保险承担的与工伤相关的费用;
25. 由以下各方向被保险人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除非我们事先书面同意:
a.) 由雇主的员工提供的服务或使用雇主提供的医疗设施;或
b.) 由与雇主签订协议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
26. 由被保险人与就诊之医疗人员或机构产生的诉讼、争议而产生的费用,或其它任何未在本合同载明的费用;
27. 牙科治疗及任何与牙齿相关的治疗(本合同或附加合同保险责任中列明予以赔付的除外);
28. 任何与性无能、性功能或性能力障碍相关的治疗。
发生上述第1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的,该现金价值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退还给谁能保
保哪些
主险-中英人寿寰宇一家国际医疗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医疗费用 | 实际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自负额-额外自负额 |
附加险-中英人寿附加寰宇一家牙科医疗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牙科医疗 | 实际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自负额-额外自负额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自杀、自伤、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等;未如实告知的既往症;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医疗治疗;补充疗法;任何角膜、肌肉、骨骼或其它器官及组织移植;工伤等;牙科治疗等;任何与性无能、性功能或性能力障碍相关的治疗;未遵医嘱等;分娩、流产等;参加高风险运动等;地震、台风、洪水及火山爆发;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