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住院保险医药费 | 10000 | 有医保医保报销完成后报销95%,无医保报销80% |
基本责任 | 250000 | 首次重疾保险金: 首次确诊合同所列重疾的一种或多种,给付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三者较大者。 首次重疾住院津贴保险金: 60周岁前(不含)首次确诊合同所列重疾的一种或多种,经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且满足合同约定的首次重疾保险金给付条件的,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0.1%×实际住院天数,累计最高给付100天,即0.1倍基本保额。 中症疾病保险金: 提供最多2次中症疾病保险金赔付,首次赔付55%基本保额、第二次赔付65%基本保额。 轻症疾病保险金: 累计赔付次数为6次,每次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赔付1次。 身故/全残保障: 18周岁前,等待期后,给付已交保费; 18周岁以后,等待期后,按基本保额、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 可选责任: 多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130种重疾,分6组,除了必选责任的1次理赔之外,还可以额外保5次重疾,每次间隔期1年,后面5次的理赔金额都是100%基本保额。累计主险共赔6次重疾,累计金额为600%保额。 首次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 合同生效满90天后,被保人首次确诊重疾时不满60周岁,除了给付“第3项重疾金”之外,额外再多赔50%基本保额。 心脑血管特定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满90天后,被保人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10种心脑血管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30%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若之前有确诊过重疾的有180天间隔期,反之无间隔期。 |
可选责任 | 250000 | 多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130种重疾,分6组,除了必选责任的1次理赔之外,还可以额外保5次重疾,每次间隔期1年,后面5次的理赔金额都是100%基本保额。累计主险共赔6次重疾,累计金额为600%保额。 首次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 合同生效满90天后,被保人首次确诊重疾时不满60周岁,除了给付“第3项重疾金”之外,额外再多赔50%基本保额。 心脑血管特定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满90天后,被保人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10种心脑血管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30%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若之前有确诊过重疾的有180天间隔期,反之无间隔期。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瑞选版)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 | 与保险公司约定 | 5000 |
附加险 | 附加无忧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 1年 | 趸交 | 180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瑞选版)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 | 与保险公司约定 | 5000 | 基本责任 | 250000 |
可选责任 | 250000 | |||||
附加险 | 附加无忧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 1年 | 趸交 | 180 | 住院保险医药费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