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鼎诚诚心如意终身寿险优点:
1、投保范围广
鼎诚诚心如意终身寿险支持0岁到70周岁人群投保,投保范围广,让更多人群可以投保。
2、保单贷款
鼎诚诚心如意终身寿险提供保单贷款权益,若遇经济问题,可用于缓解在资金上的问题。
3、保额复利日积月累享终身
首个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以后各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险金额为上一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 1.03 倍。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已支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 (2)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含)之后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且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处于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的,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已支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下表中的对应比例: 对应系数:18-40岁,160%;41-60岁,140%;61岁及以上,120%。 (2)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含)之后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且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处于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含)之后的,按照下列三项金额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已支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上表中的对应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合同的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8天-70周岁
交费方式: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方案
- 最高保额
- 44万
- 年缴保费
- 100000元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鼎诚诚心如意终身寿险 | 终身 | 5年 | 100000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 441400 | 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已支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 (2)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含)之后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且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处于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的,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已支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下表中的对应比例: 对应系数:18-40岁,160%;41-60岁,140%;61岁及以上,120%。 (2)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含)之后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且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处于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含)之后的,按照下列三项金额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已支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上表中的对应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合同的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