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150000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附加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 |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4490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其他附加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
意外身故/伤残 | 100000 | 意外导致身故,按约定保额赔付;意外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按伤残等级相对应的赔付比例赔付。 |
等待期 | 638 | 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单时,在本保单生效之日起90 天内患病,并因该疾病住院治疗的,无论治疗时间与生效之日是否间隔超过90 天,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90 天时间被称为等待期。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保险事故或者续保本保单的,无等待期。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2000000 | 包括住院医疗保险金、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前7天后30天),免赔额1万元,保额200万元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2000000 | 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前7天后30天),0免赔额,保额200万元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100000 | 意外导致需接受治疗产生的合理且必须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赔付。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10000 | 1、投保或续保时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 若在理赔时已从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补偿,按照在住院治疗期间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扣除从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途径等累计已获得补偿后余额的90%向受益人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若在理赔时没有从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获得补偿,按照在住院治疗期间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扣除从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途径等累计已获得补偿后余额的70%向受益人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2、投保或续保时没有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障的 若在理赔时没有从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获得补偿,按照在住院治疗期间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扣除从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途径等累计已获得补偿后余额的70%向受益人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若在理赔时已从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补偿,按照在住院治疗期间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扣除从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途径等累计已获得补偿后余额的90%向受益人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250000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附加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每种中症疾病只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中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附加合同的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两次为限。 |
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4490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附加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其他附加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 4490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其他附加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分为A、B、C、D、E、F六组,具体分组信息请见重大疾病分组。每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附加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六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六次时,附加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附加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仅按一种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 18000 | 因意外导致需住院接受治疗,保险公司每天给付100元住院津贴,一年累积最多给付180天。 |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0免赔额,保额100万元 |
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 | 2000000 | 患7种特定疾病所需的药品费用,支持院外指定药店购买,保额200万元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附加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后保险责任终止。 |
身故豁免保险费 | 4490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其他附加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
全残豁免保险费 | 4490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其他附加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全残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500000 | 附加险: 一、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附加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约定三项的较大者减去主合同已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后给付附加合同身故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的已交保险费之和; (3)被保险人身故时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 二、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按附加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约定三项的较大者减去主合同已给付的全残保险金后给付附加合同全残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全残时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全残时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的已交保险费之和; (3)被保险人全残时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 主险: 一、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二、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500000 | 一、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被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将按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的已交保险费之和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被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将按约定三项的较大者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疾病终末期确诊之日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二)被保险人疾病终末期确诊之日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的已交保险费之和;
(三)被保险人疾病终末期确诊之日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 |
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 4490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豁免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自被保险人初次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
满期保险金 | 80820 | 若保险合同未附加华夏附加常青树(少儿优选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期满,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的约定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若保险合同已附加华夏附加常青树(少儿优选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期满,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及其附加的华夏附加常青树(少儿优选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已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华夏守护神综合意外保险计划 | 1年 | 1年 | 100 |
主险 | 华夏医保通旗舰增强版 | 1年 | 1年 | 579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少儿优选版)保险产品计划 | 至80周岁 | 20年 | 4490 |
附加险 | 华夏人寿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3.0版)重大疾病保险 | 至80周岁 | 17年 | 179.93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华夏守护神综合意外保险计划 | 1年 | 1年 | 100 |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 18000 |
意外身故/伤残 | 100000 |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100000 | |||||
主险 | 华夏医保通旗舰增强版 | 1年 | 1年 | 579 | 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 | 2000000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2000000 | |||||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2000000 |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少儿优选版)保险产品计划 | 至80周岁 | 20年 | 4490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500000 |
满期保险金 | 80820 | |||||
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 4490 |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150000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500000 |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250000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
附加险 | 华夏人寿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3.0版)重大疾病保险 | 至80周岁 | 17年 | 179.93 |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4490 |
全残豁免保险费 | 4490 | |||||
身故豁免保险费 | 4490 | |||||
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4490 | |||||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 44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