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50000 |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与给付系数的乘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给付系数:≤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岁:120%。 |
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50000 |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特定意外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 1500000 | ·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被保人在步行或骑自行车/共享单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因该意外事故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的,按5倍基本保额理赔。 ·驾乘车意外身故或全残: 被保人在驾驶或乘坐私家车、公务车、或合法租赁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因该意外事故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的,按10倍基本保额理赔。 ·水陆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 被保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水陆客运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轮船)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因该意外事故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的,按10倍基本保额理赔。 ·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被保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轨道交通工具(火车、地铁、轻轨列车、磁悬浮列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因该意外事故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的,按20倍基本保额理赔。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 被保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飞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因该意外事故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的,按20倍基本保额理赔。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30倍基本保额
被保人在保险期间因10种重大自然灾害(无论一种或多种)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按30倍基本保额理赔。 |
法定节假日特定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如果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满足特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条件,额外按特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应给付的金额给付法定节假日特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12520 |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按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太平百万乐游两全保险 | 30年 | 10年 | 1252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太平百万乐游两全保险 | 30年 | 10年 | 1252 | 法定节假日特定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满期保险金 | 12520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50000 | |||||
特定意外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 1500000 | |||||
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