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中汇人寿传家保(臻享)终身寿险
包含产品 :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身故或残疾 | 94200 | 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给付已交保费与现价较大者,18周岁后且交费期满前身故或全残给付已交保费一定比例与现价较大者,18周岁后且交费期满后身故或全残给付已交保费一定比例、现价与当年度保额较大者 18至40周岁,交费期满前身故或全残给付1.6倍已交保费、现价较大者 交费期满后身故或全残给付1.6倍已交保费、现价与当年度保额较大者 41至60周岁,交费期满前身故或全残给付1.4倍已交保费、现价较大者 交费期满后身故或全残给付1.4倍已交保费、现价与当年度保额较大者 61周岁后,交费期满前身故或全残给付1.2倍已交保费、现价较大者 交费期满后身故或全残给付1.2倍已交保费、现价与当年度保额较大者 首年保额为94200元,之后每年复利递增2.5%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18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18周岁保单周年日),我们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支付的保险费; (2)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18周岁保单周年日后,且至交费期满日之前(不含交费期满日),我们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比例(见下表):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18周岁保单周年日后,41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41周岁保单周年日) 160%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41周岁保单周年日后,61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61周岁保单周年日) 140%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61周岁保单周年日后 120% (2)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18周岁保单周年日后,且在交费期满日之后(含交费期满日),我们按以下三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比例(见下表):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18周岁保单周年日后,41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41周岁保单周年日) 160%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41周岁保单周年日后,61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61周岁保单周年日) 140%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61周岁保单周年日后 120% (2)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保单年度的给付系数。本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内,当年度的给付系数为100%;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当年度的给付系数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给付系数×(1+2.5%)。 |
豁免 | 94200 | 投保人18周岁至60周岁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后期保费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详见释义)身故或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变更后的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我们不予豁免保险费。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中汇人寿传家保(臻享)终身寿险 | 终身 | 1年 | 100000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中汇人寿传家保(臻享)终身寿险 | 终身 | 1年 | 100000 | 豁免 | 94200 |
身故或残疾 | 9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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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养老险人寿险理财险
“定期、终身、年金保险、养老年金、分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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