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停售)

太平洋保险
产品特色: 提供终生多达42大种重疾病保障,并提供10种特定疾病(轻症)保障,身故全残可按基本保额领取保险金。
¥按需求定制
加入对比
已有 0 人推荐
关注“沃保网服务号”买保险快人一步
全部保险方案
侧重险种:
适用人群:
适用性别:
投保年龄:
需求分析:
最高保额:
30万
年缴保费:
5690元
立即咨询
我要留言
查看详情∨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保费(元)
主险 福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终身 15年 5290
祥和幸福保意外保障计划 1年年 趸交 400
保障项目保 额说 明
意外身故保险金200000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且180日内身故,按被保险人事故发生时的职业类别对应的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200000元给付身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100000 (1)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100000 (1)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未满18 周岁的,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②年满18 周岁的,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200000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导致伤残,且属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伤残条目,按评定结果对应该标准的给付比例乘以被保险人事故发生时的职业类别对应的比例,再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100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按住院的天数每天补贴人民币100 元,最高50天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到保险期满治疗仍未结束的,我们继续承担住院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长可延至被保险人出院(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除外)止。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20000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我们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予重大疾病保险金,若保险金额的20%超过人民币100,000 元,则仅给付人民币100,000 元。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仅限一次。
医疗费用保险金10000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支付的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品费,对于一次事故中100元以上部分按80%的比例在保险金额10000元内予以补偿。 *在保险期间内,无论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而进行治疗,我们均按约定给付保险金,但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从除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途径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或赔偿,我们给付医疗保险金以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剩余部分医疗费用金额为限。 温馨提示:本建议书演示仅供参考,详细产品内容以本公司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详细介绍
收起详情
侧重险种:
适用人群:
适用性别:
投保年龄:
需求分析:
最高保额:
30万
年缴保费:
6250元
立即咨询
我要留言
查看详情∨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保费(元)
主险 福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终身 15年 5850
祥和幸福保意外保障计划 1年年 趸交 400
保障项目保 额说 明
意外身故保险金200000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且180日内身故,按被保险人事故发生时的职业类别对应的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200000元给付身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100000 (1)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100000 (1)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未满18 周岁的,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②年满18 周岁的,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200000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导致伤残,且属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伤残条目,按评定结果对应该标准的给付比例乘以被保险人事故发生时的职业类别对应的比例,再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100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按住院的天数每天补贴人民币100 元,最高50天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到保险期满治疗仍未结束的,我们继续承担住院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长可延至被保险人出院(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除外)止。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20000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我们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予重大疾病保险金,若保险金额的20%超过人民币100,000 元,则仅给付人民币100,000 元。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仅限一次。
医疗费用保险金10000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支付的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品费,对于一次事故中100元以上部分按80%的比例在保险金额10000元内予以补偿。 *在保险期间内,无论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而进行治疗,我们均按约定给付保险金,但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从除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途径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或赔偿,我们给付医疗保险金以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剩余部分医疗费用金额为限。
详细介绍
收起详情
侧重险种:
适用人群:
适用性别:
投保年龄:
需求分析:
最高保额:
180万
年缴保费:
19285元
立即咨询
我要留言
查看详情∨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保费(元)
主险 福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终身 20年 15850
祥和幸福保意外保障计划 1年年 趸交 400
安行宝两全保险(2.0 增强版) 30年年 10年 2000
心安怡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1年年 1年 1035
保障项目保 额说 明
身故全残保险金32000 若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41周岁(不含41周岁),“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60%;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41周岁但未满61周岁(不含61周岁),“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40%; (3)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61周岁,“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20%。
意外身故保险金200000 太平如意卡(2001)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最高给付200000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500000 (1)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100000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90日为疾病观察期,续保无疾病观察期)后患疾病,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住院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指本合同约定的药品费及其他住院医疗费用),我们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及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为限,按以下公式计算并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1)申请保险金时被保险人已从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住院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金额总和-被保险人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 (2)申请保险金时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也未从社会医疗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住院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金额总和×80%。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开始住院治疗,到保险期间届满住院仍未结束的,我们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至住院结束,但最长不超过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第30日。 本合同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确定。 若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住院治疗,我们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时,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及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的双倍为限。 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双倍为限,住院医疗保险金中关于药品费的补偿金额以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的双倍为限;被保险人因其他原因住院治疗的,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限,住院医疗保险金中关于药品费的补偿金额以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为限。在符合前述限额约定的情况下,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双倍为限,住院医疗保险金中关于药品费的补偿金额以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的双倍为限。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500000 (1)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未满18 周岁的,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②年满18 周岁的,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200000 太平如意卡(2001) 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伤残,最高给付200000元
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100000 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0.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民航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0 若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自已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5000 太平如意卡(2001)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每天补贴100元,最高50天。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100000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我们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予重大疾病保险金,若保险金额的20%超过人民币100,000 元,则仅给付人民币100,000 元。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仅限一次。
意外医疗10000 附加个意医疗 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按约定),100元以上部分按80%的比例予以补偿,累计最高10000元。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0 若以乘客身份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4轮及以上机动车,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10×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0 若因合同约定的8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重大自然灾 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10×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0 若在法定节假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乘坐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0 若乘坐电梯时,因电梯故障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电梯设备运输、安装、修理和拆卸期间或消防操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不在合同保障范围内。
满期保险金24000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1)保险期间为20年的,满期保险金=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10%; (2)保险期间为30年的,满期保险金=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20%。
详细介绍
收起详情
适用人群:
适用性别:
投保年龄:
需求分析:
最高保额:
110万
年缴保费:
4990元
立即咨询
我要留言
查看详情∨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保费(元)
主险 福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终身 20年 2310
安行宝两全保险(2.0 增强版) 30年年 10年 2000
心安怡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1年年 1年 680
保障项目保 额说 明
身故全残保险金32000 若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41周岁(不含41周岁),“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60%;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41周岁但未满61周岁(不含61周岁),“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40%; (3)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61周岁,“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20%。
重大疾病保险金100000 (1)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100000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90日为疾病观察期,续保无疾病观察期)后患疾病,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住院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指本合同约定的药品费及其他住院医疗费用),我们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及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为限,按以下公式计算并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1)申请保险金时被保险人已从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住院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金额总和-被保险人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 (2)申请保险金时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也未从社会医疗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住院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金额总和×80%。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开始住院治疗,到保险期间届满住院仍未结束的,我们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至住院结束,但最长不超过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第30日。 本合同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确定。
重大疾病住院治疗200000 若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住院治疗,我们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时,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及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的双倍为限。 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双倍为限,住院医疗保险金中关于药品费的补偿金额以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的双倍为限;被保险人因其他原因住院治疗的,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限,住院医疗保险金中关于药品费的补偿金额以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为限。在符合前述限额约定的情况下,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双倍为限,住院医疗保险金中关于药品费的补偿金额以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的双倍为限。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100000 (1)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未满18 周岁的,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②年满18 周岁的,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100000 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0.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民航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0 若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自已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20000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我们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予重大疾病保险金,若保险金额的20%超过人民币100,000 元,则仅给付人民币100,000 元。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仅限一次。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0 若以乘客身份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4轮及以上机动车,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10×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0 若因合同约定的8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重大自然灾 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10×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0 若在法定节假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乘坐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0 若乘坐电梯时,因电梯故障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电梯设备运输、安装、修理和拆卸期间或消防操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不在合同保障范围内。
满期保险金24000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1)保险期间为20年的,满期保险金=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10%; (2)保险期间为30年的,满期保险金=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20%。
详细介绍
收起详情
侧重险种:
适用人群:
适用性别:
投保年龄:
需求分析:
最高保额:
20万
年缴保费:
9480元
立即咨询
我要留言
查看详情∨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保费(元)
主险 福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终身 10年 9480
保障项目保 额说 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200000 (1)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200000 (1)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未满18 周岁的,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②年满18 周岁的,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40000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我们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予重大疾病保险金,若保险金额的20%超过人民币100,000 元,则仅给付人民币100,000 元。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仅限一次。
详细介绍
收起详情
2016/07/17 18:22:39
侧重险种:
适用人群:
适用性别:
投保年龄:
需求分析:
最高保额:
124万
年缴保费:
9757元
立即咨询
我要留言
查看详情∨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保费(元)
主险 福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终身 20年 7032
心安·怡住院费用医疗保险(H2014) 1年年 1年 845
安行宝两全保险(2.0 版) 30年年 10年 1880
保障项目保 额说 明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100000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无论因为意外,还是因为疾病(90天观察期)住院,产生的费用都可以报销。 有社保,社保报销完后,我全部报销,100%,以不超过10万元为限。 无社保,按照花费的80%报销,总费用不超过10万元; 若是因为重疾住院,保额翻倍,最高报销上限提升至20万元。 药品费用为保额的50% 若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起90 日后患疾病,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住院治疗,对于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及药品费分项给付限额为 限,按以下公式计算并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1)申请保险金时已从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住院医疗保险金=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金额总 和-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 (2)申请保险金时未从公费医疗也未从社会医疗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住院医疗保险金=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金额总和×80%。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1000000 无论是水陆空,哪个空间,公共交通都有保障100万! 现在理赔最高的十件意外案例,都是赔的500多万,无一例外,都是道路交通意外。 中国拥有这么多车,到处拥堵,意外发生,你不违规,你能保证别人不酒驾、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吗? 交通意外,媒体处处触目惊心,几乎每天都有!让人心寒,心酸。 他不在了,那么他的家人,他的孩子呢? 为自己和家人留下爱的延续吧!
重大疾病保险金240000 按照客户年收入12万,物价上涨3%,动脉搭桥手术为10万元的基础计算的。大病保障额度约为240000万元。“福佑安康”保42种重疾,一旦发生约定重疾,一次性提前给付24万元! 有钱心里不慌,可以放下工作,好好安心养病,不用为医药费发愁,尽管使用最好的药物和器械手术治疗,尽早康复。 出院后,一开始还不能胜任以前的工作,如果多买一些保额,医药费用不完的,或者后来能够在社保处报销一部分的,可以用于今后康复时期的收入损失补偿,以及康复时的营养费。 因为意外导致的重疾没有观察期,因为内在疾病导致的,有180天观察期。 (1)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240000 保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给生命以尊严,保证家庭顶梁柱倒下了,这个家也不会垮掉!保额240000元,如果考虑通货膨胀,这么多年家庭平均支出是每月1万元,还可以维持父母、儿女20年的基本生活,直到父母养老,和子女长大成人。 让责任和爱不断延续,好像自己仍在世界上挣钱养家一样。 意外没有观察期,疾病导致的身故有180天的观察期。 如果被保人未满18周岁,返还保费,不给保额;年满18周岁,赔付保额240000元。 (1)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未满18 周岁的,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②年满18 周岁的,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驾驶或乘坐非营运4轮及以上机动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0 自己驾驶私家车,四轮以上的非营运车,都有保障100万!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0 乘坐民航飞机,出意外的几率肯定比地面多,但是一旦发生,人在空中,幸存率极微小。直接保障100万!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48000 若发生合同中约定的10种轻症,一次性提前给付保额的20%关爱金,即48000元,有钱心里踏实,心态乐观,及时得到有效治疗,尽量早康复。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我们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予重大疾病保险金,若保险金额的20%超过人民币100,000 元,则仅给付人民币100,000 元。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仅限一次。
8种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0 如今洪水、冰雹发生概率更高,给人们的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惨重。 在某些地震带,唐山、四川、青海,都发生地震,死伤无数。 某些山区,滑坡泥石流,防不慎防。 某些沿海地区,夏季台风、龙卷风,让人畏惧! 8种重大自然灾害,洪水、冰雹、滑坡、泥石流、地震、海啸、台风、龙卷风,保障100万!
乘坐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0 业内首创,唯一一家把电梯加在意外保障中的产品。 根据时代发展的形式。 我国是世界上电梯拥有量最多的国家。 电梯的使用寿命是:15-18年。 我国电梯普遍的使用时间是:20年以上。 电梯的维修时间是:遥遥无期! 一个城市常住人士,每天小区电梯4次,单位电梯至少4次,节假日商场电梯一周至少8次,那么一年使用电梯2502次,30年,使用电梯75085次! 电梯已经成为我们出行的必备,也是使用频率最多的交通工具。 让我们每次出行,乘坐任何一架电梯时都拥有百万护驾的贴心呵护!
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0 唯一一家保法定节假日的意外险。 平时每次出去旅游都要买短期意外险,加起来也是一笔花费,而且是消费性的。如今不用愁了,此保险直接可以让节假日的一般意外保障从10万,升级到100万,翻了十倍! 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十一。一年29天,30年就是870天,这个时候的出行扎堆,去的地方更多,意外发生概率更高,发生的任何意外,直接保障100万!
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100000 不是法定节假日,也不是交通意外,也不是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赔偿基本保额10万元!
满期生存金22560 若是这30年都无事,平安生存,那么更好,我们赢得了平安和健康,安心。 还存下了一笔钱。返还所交保费之和的120%,一共22560元。给自己补充养老,或者出去旅行,也很不错!
详细介绍
收起详情
同类产品

国寿肿瘤预防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 16-60周岁
保障期限: 1年

国寿附加绿洲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期限: 与主合同相同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期限: 至60/70/80周岁
相关投保指南
随着年龄的增长,特别是有了宝宝以后,感觉自己的生活发生了好大的变化,身上担子重了起来,压力越来越大了。
在这个“谈癌色变”的年代,能保障癌症的重疾险颇为人们青睐。然而,有一种癌症却被绝大多数重疾险排除在重疾保障之外,那就是原位癌。
商业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保险法第95条)两大类,我们今天谈的是,以生命或者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
在面对生活中的不确定性时,重疾险能够提供一份宝贵的健康和经济安全保障。那么,重疾险究竟属于哪种类型的保险呢?重疾险能保哪些疾病?本文将为您揭晓答案。
请留下您的信息,沃保网立即指派 [平安人寿] 的优秀代理人为您服务:
* 您的姓名:
* 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所属地区:
恭喜您,提交成功!
  • 为了使您及时获得专业服务,请谨记您的沃保账号:
  • 登录邮箱:
  • 初始密码: 123456 修改密码
我们将在24小时内与您联系,为您安排咨询和报价。
您还可以拨打沃保服务热线:0592-3662001,我们欢迎您的咨询!
扫描沃保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