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太平乐享无忧(非分红)
包含产品 :
889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47岁 女
侧重险种 :
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
“100种重大疾病保障全面,保障高,保费便宜!大病赔偿、小病报销、意外伤害一样都不少!”
身故保险金:200000
住院医疗保险金:500000
重大疾病保险金:200000
住院津贴保险金:5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200000 | .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如果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身故时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 (2)如果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或投保时年龄已满18周岁且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上述标准体年交保险费以身故时的交费方式为基础计算,如果为趸交则对应趸交标准体保险费率,如果为分期支付则对应年交标准体保险费率,以身故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率为基础,按投保时的年龄计算。 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500000 | 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每次住院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下约定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如果保险公司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数额达到本合同保险利益表上载明的住院医疗年限额,合同终止。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200000 | 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第三十二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第三十二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500 | 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内的住院按以下方式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日数×住院津贴日额。 如果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90日,则按同一住院原因给付。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90日为限。保险公司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所承担的住院给付日数,最高以200日为限。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太平医无忧医疗保险 | 1年 | 1年 | 1650 |
主险 | 太平乐享无忧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 | 20年 | 7240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太平医无忧医疗保险 | 1年 | 1年 | 1650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500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500000 | |||||
主险 | 太平乐享无忧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 | 20年 | 7240 | 身故保险金 | 200000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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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人 :
47岁 女
侧重险种 :
意外险
“保费便宜,保障高,满期返还,人生交强险,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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