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41-45岁(女)百万医疗险
包含产品 :
1047.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41岁 女
侧重险种 :
医疗险
“百万医疗,全面保障;特定疾病,多倍守护;不限医保,安心贴心;高发癌症,提前给付;两款计划,按需选择。”
一般医疗保险金:1000000
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1000000
重大器官移植医疗保险金:1000000
高治疗费用恶性肿瘤提前给付保险金:5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患疾病,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这四类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的责任。对于以上四类费用,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金额,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依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进行赔付。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在本项下累计给付之和以合同约定的一般医疗保险金的年度给付限额为限。 |
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并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首先按照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保险公司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年度给付限额后,保险公司再对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恶性肿瘤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恶性肿瘤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这四类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的责任。对于以上四类费用,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金额,依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进行赔付。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在本项下累计给付之和以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的年度给付限额为限。 |
重大器官移植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罹患疾病需要接受重大器官移植,并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首先按照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保险公司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年度给付限额后,保险公司再对重大器官移植住院医疗费用、重大器官移植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重大器官移植门诊手术医疗费用、重大器官移植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这四类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重大器官移植保险金的责任。对于以上四类费用,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金额,依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进行赔付。保险公司在本项下累计给付之和以合同约定的重大器官移植医疗保险金的年度给付限额为限。 |
高治疗费用恶性肿瘤提前给付保险金 | 50000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六项高治疗费用恶性肿瘤中的一种或多种,并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高治疗费用恶性肿瘤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金额以合同约定的额度为准。保险公司在一次性给付高治疗费用恶性肿瘤提前给付保险金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若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了高治疗费用恶性肿瘤提前给付保险金的,在您之后续保或重新投保的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也将不再承担本项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的六项高治疗费用恶性肿瘤中的一种或多种恶性肿瘤进行合同项下其他保险金的赔付时,应扣减已给付的高治疗费用恶性肿瘤提前给付保险金。 |
年度免赔额 | 5000 | 1.合同中所指免赔额均指年度免赔额,指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合同不予赔付的部分。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用于抵扣免赔额,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获得的补偿,不可用于抵扣免赔额。 2.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且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对于自确诊恶性肿瘤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全部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不再扣除免赔额。 3.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罹患疾病需要接受重大器官移植且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对于自实施重大器官移植手术而住院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全部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不再扣除免赔额。 4.您为被保险人投保合同后不间断续保的,若被保险人在以往保险期间内已确诊罹患恶性肿瘤或已接受重大器官移植,且接受住院治疗的,对于续保合同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全部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不再扣除免赔额。 |
年度给付限额 | 1000000 | 保险公司在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各项医疗保险金以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年度给付限额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的、纳入保险责任范围的相应费用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上限。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都会天使( 2 0 1 7 )医疗保险 | 1年 | 1年 | 1047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都会天使( 2 0 1 7 )医疗保险 | 1年 | 1年 | 1047 | 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高治疗费用恶性肿瘤提前给付保险金 | 50000 | |||||
年度给付限额 | 1000000 | |||||
年度免赔额 | 5000 |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
重大器官移植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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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9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41岁 女
侧重险种 :
医疗险
“首次投保年龄可达80岁,三高,糖尿病也可投保,患癌后仍可续保。”
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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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人 :
41岁 女
侧重险种 :
医疗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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