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常青树(全能版)
包含产品 :
7653.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重疾险
“华夏常青树(2017全能版)保费低保额高!80岁还返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300000
全残保险金:300000
祝寿金153060:300000
轻症保险金:75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1.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2.若于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3.若于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1)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3)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
全残保险金 | 300000 | 1.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2.若于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3.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1)全残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 (3)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
祝寿金153060 | 300000 | 在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已交保险费给付祝寿金。 |
轻症保险金 | 75000 | 若因意外伤害或于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额外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附加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 |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145407 | 若因意外伤害或于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附加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豁免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同时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继续有效。 |
重大疾病 | 300000 | 90天后因患重大疾病,公司给付基本办法,90天前含(90天)公司给付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两者取大!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2017(全能版) | 终身 | 20年 | 7653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2017(全能版) | 终身 | 20年 | 7653 | 轻症保险金 | 75000 |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145407 | |||||
全残保险金 | 300000 |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
重大疾病 | 300000 | |||||
祝寿金153060 | 300000 |
相似保险计划书
更多>
13375.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重疾险人寿险
“能免单的重疾险
??达尔文9号重大疾病险
??保障183种疾病,7大可选责任;
??重疾赔付后,所有中/轻症继续保障...”
1114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重疾险人寿险
“??重疾不分组两次赔
??自带豁免
?轻症无间隔五次赔灵活可选
??御未来全球绿通”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