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保险无忧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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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保障至终身,多种交费方式可选择,保障54种重疾和15种特定疾病,确诊重疾和身故都可领取基本保额,针对特定疾病可额外领取基本保额20%的保险金。
保险期限: 终身  
缴费方式: 年交   半年交   趸交  
投保年龄: 0-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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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特定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1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所列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以1 种和1次为限,我们只对本合同有效期内首先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发生时间为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或重大疾病初次确诊的时间。

范围

保障项目说 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起180日内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所交保费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起180日后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年满18周岁后,自合同生效起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年满18周岁后,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特定疾病保险金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起180日后患有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我们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特定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1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费率表

人保寿险无忧一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费率表

每万元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趸交或年交保费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性别

  交费期间

投保年龄

趸交

5年交

10年交

15年交

20年交

30年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达到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状态以及进行手术,我们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但符合本合同“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本合同终止,我们向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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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案例

李先生为7岁的儿子购买了人保寿险无忧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 20年交,年交保费2500元,他可获如下保障:

1、特定疾病保险金40000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200000元;

18岁后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00000元。

以基本保额10万,20年交为例,各年龄男、女生每年应交保费如下:

 

谁能保

0-65周岁

保哪些

无标题文档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重大疾病
已交保费
基本保额
特定疾病
不承担责任
基本保额×20%
身故或全残
18周岁前
已交保费
18周岁后
基本保额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产品有180天观察期

重大疾病保哪些

特定疾病保哪些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2年内自杀、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人保寿险保险无忧一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多少钱

李先生为7岁的儿子购买了人保寿险无忧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 20年交,年交保费2500元,他可获如下保障:特定疾病保险金40000元;重大疾病保险金:200000元;18岁后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0000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险方案

侧重险种:
适用性别:
投保年龄:
适用人群:
最高保额
10万
年缴保费
4890元
需求分析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保费(元)
主险 人保寿险保险无忧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终身 10年 4890
保障项目 保 额 说 明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00000 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年满18周岁后,自合同生效起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年满18周岁后,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000 自合同生效起180日内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所交保费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起180日后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特定疾病保险金 20000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起180日后患有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我们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特定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1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6万元。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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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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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疾病保险金 :有
2.轻症疾病保险金:有
3.身故保险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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